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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安宁质监分局开展民用“四表”专项监督检查

2006-09-05 10:1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确保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的量值准确可靠,保障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8月22日起,兰州市质监局安宁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宁新城区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新建、改建、扩建中需要安装使用的“民用四表”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的内容:一是建设、施工单位是否使用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前建设单位是否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装使用。二是进口计量器具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逐台检定的检定证书。三是城网、农网改造中,已超过使用年限、准确度等级达不到贸易结算要求的“民用四表”,是否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淘汰。新表在安装使用前是否执行首次强制检定。该局还加大对未经检定“民用四表”的查处后监督,确保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检定规程的规定。
   此次专项检查,安宁质监局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安装无证、劣质及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并广泛宣传“民用四表”强制检定的有关规定和具体措施,以提高人民群众计量法制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企业、用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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