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14户企业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降耗行动。8月31日,甘肃省政府与这14户企业负责人在兰州举行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签定仪式,由此宣告甘肃在“十一五”期间对节能降耗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的开始。甘肃省经委、省质监局、省国资委、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次仪式。
甘肃省副省长杨志明指出,节能降耗不仅是解决短期能源供应短缺的有效措施,更是提高企业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长期战略选择,“十一五”期间甘肃节能降能耗的目标是每年降低4%,五年降低20%以上,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他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在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书和评价考核体系、建立项目能耗制度、对百户重点耗能企业的管理公共节能的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使甘肃走上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互促共进的新路。
杨志明还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要实现全省“十一五”工业能耗降低4%的目标,一要明确目标,抓主抓重,总量控制,倒逼能耗,使14家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二要推行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落实国家提出的六项要求;三要加强跟踪考核和组织领导,要建立由节能厂长、董事长、节能主任、班组长和节能市长“五长”负责的责任制,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为实现甘肃“十一五”节能目标坚持不懈的努力。
据悉,甘肃在《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将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将重点抓好和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农村、政府机构等几个领域的节能工作,并组织实施节能降耗的10大工程,即工业锅炉(炉窑)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建材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