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是山竹笋的盛产期,按照往年的执法经验,也是不法分子使用硫磺加工熏制干竹笋的旺季。经过深入调查和严密部署,2006年8月28日,西双版纳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景洪市局和勐海县局的12名执法人员,与纳板河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密切配合,一举捣毁10个用硫磺熏蒸加工竹笋的窝点。
这些窝点散布于景洪市嘎栋镇与勐海县勐往乡的交界处,均躲藏在自然保护区边缘的深山丛林里,交通十分不便。执法人员经过艰苦跋涉到达目的地后,编成四个行动小组分头缉拿,在现场共查获用于加工的硫磺300kg,经硫磺熏制的干笋600kg、鲜笋20000kg。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行政相对人和周边村寨的群众散发了300余份宣传资料,宣传用硫磺熏制竹笋的危害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加工食品类物质时,禁止使用硫磺等硫化物。硫磺在熏制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硫和二氧化硫,即使是经过清水浸泡,其残留物进入人体后,将对人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造成损害,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为使人民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西双版纳州质监局将继续加大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的力度;加强与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落实食品监管联动打假责任制度,共同打造一张“天罗地网”,困住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分子。
新闻链接:2005年8月25日景洪市质监局在中缅边境的239界碑我方一侧的原始森林内,查获了一个硫磺熏制竹笋的黑窝点。执法人员依法对7000kg鲜竹笋、3000kg半成品竹笋及生产设施进行了捣毁。2005年8月,勐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查获用硫磺熏制的鲜笋7600kg,用硫磺熏制的干笋2480kg,原料硫磺1800kg,后全部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