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宁津县质监局在对长官镇一塑料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回头料”生产了大量的饮用吸管。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赶到距离县城20多公里的塑料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生产车间面积约500平方米,一半是生产场所,一半是库房。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刚刚加工出来的吸管放在一些长方形木箱内,车间内没有任何消毒设施和检验设备,地面和工作台上布满灰尘,很多吸管还散落在地上。
经执法人员清点,车间内堆放了500多箱成品吸管,吸管包装袋上没有厂址、厂名及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当场认定这些产品都是“三无”产品。据厂方人员称,他们生产吸管的原材料是“聚丙烯”,但执法人员在还散发着热气的加工设备原料进口仓发现了塑料碎片,即废旧料。该厂方人员所出示企业标准里面注明:生产聚丙烯吸管不得加入回头料、粉料。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该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