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食品卫生法》的执法主体之一,在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过程中,五莲县质监局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选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加强自身建设,对内激发活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外优化环境,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实践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一,普法先行,从源头上加大《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力度。执法为民必先普法于民。这是推进法律实施、避免执法矛盾的基础保障,为此,我局加大了《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力度,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消费者、面向生产经营者、面向本局执法人员,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第二,建章立制,从机制上筑牢监督约束防线。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确保准确执行《食品卫生法》的重要保障。为此,该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域,确立监管机构,成立了以稽查为主,技术机构配合的六个专职监管队,制定了区域监管责任制考核细则、与监管队签订了区域监管责任书,明确了区域监管人员的职责。
第三,以人为本,从作风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工作逆向性较大,在遵循行政法制原则的同时,注重行政执法艺术的研究与探讨,这是保证执法效率不断提高的客观需要。针对《食品卫生法》的执法特点,应该讲究策略,注重技巧。一是注重执法的语言技巧,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以公正的立场、科学的证据为依托,做到言之有情、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礼,努力创造和谐宽松的执法环境。二是注重行为技巧。执法办案对事不对人,准确把握执法空间,冷静对待突发性问题,灵活机动的推进《食品卫生法》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注重行政处罚的技巧。做到合理性与合法性并举,过罚相当,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严重与一般、屡犯与初犯。正确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同时,强化责任制落实,确保行政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