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日前,甘肃省政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了《甘肃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今后以粮、肉、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酒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和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和黄金周为重点时段,从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入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该《方案》指出,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和“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首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对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集贸市场、集会市场、学校食堂、小餐馆、小饮食摊点、小加工作坊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劣质食品流向农村。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专项整治,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步伐;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行为;全面开展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系统,在全省14个市州建立动态监测点,实现动态监测预警。同时,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添加剂情况予以整治;对农村边远地区以传统方法加工制作小食品且仅在本村或邻近乡村销售的小食品,要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其次,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秩序,开展以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为主的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着力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加大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与此同时,还要加大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力度,对农村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和近郊农村的“农家乐”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配方食品、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瓶(桶)装饮用水、裱花蛋糕和学校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内的食堂、校园内超市和小卖部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周围向学生集中供餐的小饭桌、小餐饮店、小卖部、流动摊贩等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在2005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畜禽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等不法行为,专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行为。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要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大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逐步建设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项保障措施力保整治效果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甘肃省政府还制定了三项强有力地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推动各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正确引导消费。各地在食品整治中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热点引导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的方针,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宣传工作,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我省食品的信誉度。同时,要坚决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