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厂子为扩大业务,开展多种经营,增加企业效益,本来是件好事。但如果未经许可随便制造工业产品,就属违法行为了。日前在五莲县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五莲县某地毯厂在未经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车用蓄电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知情人通过日照“12365质监热线”举报后,该厂被市质监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一举查获,除被责令停止生产加工车用蓄电池外,还被依法处以1.7万元的罚款,实实在在地买了个教训。
对此,日照“12365质监热线”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凡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都是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因此,广大生产、加工、制造工业产品的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学习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免得到头来违法犯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