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近日决定,5年内拿出近800万元作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为做好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巢湖市政府计划到2009年底,共建设4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安排经费777.5万元(包括市级财政282.5万元、县区财政配套390万元、质监部门筹集105万元),其中直接用于4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经费600万元(市级财政240万元、县区财政360万元),其余的经费用于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培训、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的补助等。
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拨至农产品标准化暨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款专用。对县区未配套经费的、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不予拨款。财政部门参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督查和验收,监督资金的使用。
巢湖市政府强调农业标准化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一定要把这样的好事做好、做实。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将来之不易的钱用到实处;要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农业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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