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以来,扎实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纪律保证。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对照治理重点,个人主要从三个方面严格进行自查并郑重承诺:
一是决不利用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
二是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或相对人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三是决不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从中获得或收取回扣。特别是有的相对人托关系找到自己,是否作为中间人而受贿,达到为之减轻行政处罚的目的等。
若发生违背承诺内容的问题,自愿接受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等有关纪律处分。
通过承诺书的签订,使商业贿赂在全局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时,将执法人员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执法人员干得清楚,使商业贿赂没有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