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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提高执法打假的有效性

2006-08-23 09:3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生产销售者制假售假手段日趋“完善”,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断蔓延,给新形势下的质监打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单靠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打假行动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打假工作需要。怎样使打假更为有效?这就要求我们质监执法人员要不断创新打假思路,完善从源头打假治劣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区域监管和打假工作责任机制

   划分监管区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打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打假不力以及发生假冒伪劣重大事件的地区、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与此同时,抓好基层打假责任制的落实,把打假责任分别落实到个人,建立打假联系员、分片包干。做到任务面前责任清楚、措施到位、确保监管落到实处,并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形成个人、企业、政府、社会合力打假的良好局面。

    建立联手打假保名优机制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紧密协作,最大限度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利用联手打假来对打假职能进行互补,定期召开打假联席会议,对制假售假的动态及有关信息及时进行沟通。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投诉、举报网络,实现异地打假举报和跨省维权。建立案件转办、移交的快速通道,对不属本部门管辖范围案件及时移送有管辖区的部门办理,使案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以免延误时机。对于大案要案,可实行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必要时组织全国联动,在最短时间内将假冒伪劣封杀在萌芽状态。

   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把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走质量兴企之路,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大力宣传名优产品,让广大消费者真正了解并使用名优产品,把假冒伪劣商品挤出市场。建立制假售假企业“黑名单”,并在媒体上定期通报,使假冒伪劣商品及其造假者在人民面前暴露无遗。

    健立重典打假机制

   针对制假售假打不死的现象,要加大对制假售假者惩处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监检,在加大经济处罚、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坚持严查与严惩同步进行,对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假售假者,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肃处理包庇、纵容、参与制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彻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打假工作的开展,扩大打假的力度、声势,特别是抓好大案要案报道,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对造假者在心理上造成震慑,加强舆论导向,发动群众自觉抵制、举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为打假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建立全过程执法机制

   积极构筑执法打假的“五道防线”,即以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加工窝点为重点,构建遏止假冒伪劣产品从生产进入流通的“防线”;以查处假标识、假包装物印制活动为主,构建防止假冒伪劣产品乔装打扮混入市场的“防线”;推动无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通过检验责任委托,来落实法律规定的出厂产品必须检验合格的规定,从生产源头打牢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消费领域的“防线”;以查处非法使用废旧原料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为主,构建防止非法原料用来制假的“防线”;以建立制假者“黑名单”为主,形成惩罚质量失信行为的威慑,参与构建市场主体质量信誉“防线”。

    建立源头帮扶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企业举办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图片展等形式,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在此基础上,让企业树立质量兴市(县)、名牌兴企的理念。从而使企业在理论上和感情上完成生产经营理念的转变。

   实施全方位帮扶。在对企业摸清家底,搞好质量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类施治,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质监部门派专人进驻企业,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国际、国内最新的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特别是为出口产品企业提供相关国际贸易技术信息,从技术、信息、产品质检等方面对企业进行针对性帮扶,全力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实行案后帮扶制。在对生产领域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还要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对已结案的制假售假行政相对人,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跟踪监督检查,转变其经营理念,尽全力助其兴办合法企业;对违犯市场准入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由职能科室负责指导和帮助其达到办证条件,并帮其申办相关证件;对违犯《标准化法》、所产产品无质量标准或不按法定标准组织生产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帮助其制定企业标准并进行备案。凡有国家标准的,要指导其进行标准登记并达到标准要求;对违犯产品标识标注及定量包装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帮助其设计制定合法标识标注及包装定量,并完成备案;对区域内企业因其产品质量及计量、标准等问题而引发的区域外被查、被扣事件,派专人帮助协调处理,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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