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是宁津县今年专项整治重点。8月17日,宁津县安委会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县安监局、环保局、质监局、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展开执法检查。参加检查的同志顶烈日、冒酷暑,兵分两路深入全县15家已领证的危化品企业,按各自职责范围展开执法检查。
宁津县这次对危化品企业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主要有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各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二是生产工艺、设备和储存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压力容器、锅炉、油品类钢制储罐等是否检测检验合格;三是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各类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四是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建立三级监控责任人制度,实施有效监控;五是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制定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进行演练;六是剧毒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是否按国家规定登记收发和保管储存,是否建立“五双”制度;七是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消防审核和环保审批;八是储存使用危化品场所是否建立必要的应急池和围堰。
8月上旬,省安监局曾组织有关专家来宁检查3家危化品企业。在此基础上,宁津县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日常的查隐患、查违章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指点到位,并督查到位。同时,对尚未领证的危化品企业按照评估报告要求,在确保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加快隐患整改进程,在8月30日前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