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宁津县质监局“无”字经书构建“阳光质监”

2006-08-17 08:2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宁津县质监局推行“无字”工作模式,努力构建“阳光质监”办事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服务受理“无推诿”。实行“首问责任制”,规定第一个接待办事人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办事人办理其所需的一切事务或者为其提供向导服务。
   服务方式“无距离”。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提倡“真心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做到再小的事都当大事来办,心贴心地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不拒绝企业办事人员的询问,不推诿企业办事人员的问题,直到企业办事人员满意。
   服务工作“无积压”。实行“限时服务制”,要求工作人员在为办事人员办理有关事务时严格在规定时限完成,杜绝拖延和积压。
   服务标准“无差异”。重新对办事程序进行规范,加强了办事程序的制度建设,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制订了完善的奖惩措施。同时在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互相监督、审核力度,把工作差错率降到最低。 
   服务流程“无障碍”。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办事程序操作,不仅要在电脑软件系统操作照章办事,还要遵循其他的纪律要求,不允许不履行职责,也不允许超越权限,杜绝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服务质量“无投诉”。在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设定对被投诉的人员的处罚,力争“零投诉”。对工作人员强化责任心教育,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登记质量问题和企业投诉的,追究当事工作人员的责任。
   同时,以创建各类“文明岗”活动为契机,制订了“文明礼仪服务”工作规范,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端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细微处抓起,从点滴处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