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铅酸蓄电池广泛用于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其使用寿命仅一年左右。这种电池主要原料是铅、硫酸等有毒重金属或化学物质,不仅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铅粉尘和含铅、酸的废水污染环境,更严重的是废旧电池若回收不当,使电池中具有高溶解性的酸液排放到土地中,则会产生铅蒸气,导致人的智力下降,诱发儿童恶性肿瘤等。因此,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执行标准去组织生产。
近日,路桥质监分局执法人员对路桥一摩配商行及其仓库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浙江安吉某一蓄电池厂生产的摩托车蓄电池,外包装及产品均无生产许可证号,该商行也无法提供出上述蓄电池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涉案的蓄电池进行了清点,共计有一百余箱,并当场予以就地封存,对相关情况将作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