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浙江省>>

“六点要求”推进“食品行政许可”体系建设

2006-08-15 11:0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制度”和QS“质量安全”概念日趋被大众所关注。目前,有QS标志的食品越来越多,但获证企业是否严格按当初申办QS时所写的质量手册进行操作,仍是一个有待考究的问题。8月12日,椒江区质监分局协助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市际互查组,对椒江已取得QS证的食品企业进行了食品行政许可工作的专项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企业得到专家的好评。同时,专家对取得QS证的企业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管理职责要明确,企业应制定规定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二是生产场所要保持,厂区要保持整洁,生产场所要满足生产需要,车间、库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三是生产设备要安全,生产设备的功能要良好,精度能满足要求,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清理;直接触及食品及原料的设备和容器,必须保持无毒、无害、无异味,并易消毒。四是采购验证要齐全,采购的原辅材料要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有关要求;采购检验或验证手续要齐全。五是要严格控制质量,严格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并切实实施,以控制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六是出厂检验要规范,要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