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准有了更多、更新的要求。在这种环境下,质量技监行政执法工作就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新环境的需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文明执法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质量技监工作属性所决定的。质量技监行政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企业法人,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执法人员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执法队伍整体形象,损伤群众的信心。实践表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违规违法行为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能够得到纠正的。文明执法,这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
在群众眼里,文明执法是知民情、解民意的贴心人。在构建和谐质监中,执法人员做群众的贴心人,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执法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观念,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向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文明执法是指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在执法时,当事人难免会有过激的语言和行为,不能为此就不敢执法,置之不理。而是通过严格、公开的执法的表现形式,对违法者通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对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造成的后果,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这就要求执法人员提高为民的执法能力,也就是合法、合理、合情完美体现,这是文明执法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合法。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规定的,需要有主观过错作为成立要件的,不能因为有意见分歧或规定的不大合理,就置之不理,忽略不计,只要法律法规仍是有效文件,都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政。二是要合理。法律中有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条款,或者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等,作出合适的定量处罚。三是合情。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禁歪曲法律法规,或避重就轻或避轻就重,只取对定案有利的事实,不取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这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做到“合理合法合情”,就进入了文明执法的层次,只有当合法、合理、合情三者兼备时,文明执法可以说到位了。
推进文明执法,要靠制度作保证。要结合质量技监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构建文明执法监督新机制:一是加强文明执法教育。改革执法人员的教育内容,围绕文明执法,重点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教育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新的服务理念,把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努力实现文明执法上。二是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在执行公务中,衣容整洁,亮证执法;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必须二人以上;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执法时,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办人情案;执法语言、制做执法文书要规范;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处罚公正,罚没有据,手续齐全;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不接受被管理对象的宴请和赠送。三是严查执法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居高临下;查处案件张口罚款,闭口要钱;该重罚的顾面子轻罚,该轻罚的则不顾影响重罚;只要罚款到手,不管整改是否到位等影响文明执法的问题。四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大文明执法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群众了解文明执法、支持文明执法、监督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进企业、进商户”活动,主动征求意见,沟通情感,拉进距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通过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努力打造质量技监行政执法的文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