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可以说“企业杂、问题多、责任重、监管难”,为了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竭尽全力打好食品质量安全的攻坚战,五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从三个方面着手,使监管工作取得明显的实效,确保了全县居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第一,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加强辖区内获证企业的后期监管,促使企业严格按照产品执行标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指导,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分布在县城和村镇的各类粮油市场、小加工作坊等的监管力度。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半个月内整改,再次抽样进行复检,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第二,按照区域监管分工,各监管队应加强对所分管企业的巡查。按照企业分类分档目录和巡查频次规定,将获得国家或省免检产品、名牌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为A档,免予巡查;对获质量认证或质量体系基本健全、连续2年检查合格的企业为B档,每3个月巡查一次;质量体系不完善,出厂检验项目不全,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为C档,每1个月巡查一次;对于无出厂检验手段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为D档,每半个月巡查2次以上。该局还对各类分档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巡查中发现企业达到其他档次标准后,及时调档,执行新的巡查办法。巡查时要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法规业务科备案,严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用工业添加剂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在巡查过程中要注意及时补充更新和完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将所获信息整理报法规业务科整理入档,各监管队对本辖区分档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巡查记录每月25日前报法规业务科存档。
第三,严格查处无证企业,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各监管队对辖区内未获证企业要按《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从严查处,杜绝有证无证同时生产的不平等竞争行为,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等五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其限期在两个月内整改,并及时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对进入查处阶段而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其实施加严检验和强制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取得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