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阳信县的一家综合性超市因购销“假条码商品”受到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2006年6月14日,阳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全县商场、超市进行商品条码检查中发现:阳信某综合性超市经销的山东沾化馨益康食品场生产的系列食品条形码未经核准注册。
执法人员随即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查讯证实,该超市经销的钙奶果片、瓜子仁、花雨石朱古力、雪团花生、香蕉片、爽爽果、怪味豆稣7种商品均系冒用天津市隆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9396615)、湖南职总英康服饰有限公司(69396505)、东营市味佳乐食品有限公司(69252604)三家企业的商品条码。
新颁布的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同时,第二十四条规定: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第三十六条还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7月15日,阳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向该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并于7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超市以责令改正和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