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分散在城乡结合部、村镇、偏远地区的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临邑县质监局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确保对小作坊监管到位。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要摸清本辖区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状况,然后建立详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并且实行动态管理。要在此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本地小作坊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监管查处的要求和条件。
二是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在建立档案的基础上,食品小作坊要逐一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和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同时,小作坊还要明确承诺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基层局要将责任书汇总报当地政府备案,定期向政府汇报小作坊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状况。
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监管中发现多次出现问题的小作坊要实施加严检验,加大巡查频次,同时加大整改力度。对落实整改不力、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质监局要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