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5日,雨。上午7时50分,泰安市“12365”举报投诉中心值班人员接待了一名前来投诉的中年男子。经询问得知,投诉人驾驶一辆“长安新星”面包车在104国道泰安段一加油站加油。加满油后,加油机显示加油量为49.8升,而车辆说明书标明油箱容量为40升,而且油箱内还有剩余汽油量,油箱不可能装下那么多的油。因此,投诉人认为加油机计量不准,加油站有作弊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前去查处。
群众的反映就是命令,8时15分,接到任务的泰安市局稽查局三名执法人员,立即携带相关材料、器具冒雨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投诉人的车辆停在加油机旁,双方情绪非常激动,正在互相争执。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耐心做好双方人员的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在调查询问了有关情况后,执法人员首先对存有争议的加油机进行检查,发现该站的加油机具备合格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铅封完整,电脑主板也没有发现可疑之处。随后,执法人员使用计量器具对车辆油箱内的汽油量进行测量,由于油箱内油太多,在拆卸时遇到了困难,执法人员不怕脏、不怕累,一边做好摄像取证工作,一边趴在车下帮助司机拆卸油箱。经现场测量,油箱内汽油量为53升。问题找到了,原来是油箱的实际容量与说明书标示值相差太大,投诉人由于误解才引起了这场纠纷。
一场计量纠纷顺利解决了,执法人员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加油站负责人握住执法人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投诉人更是感动地买来毛巾、水送给执法人员,被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