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高青县局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

2006-08-08 15:1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切实做好对塑料奶瓶、饮料瓶等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以及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的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高青县质监局近日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由于食品用塑料包装等相关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迁移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这些问题能否及时、有效地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关系到质监部门的形象和地位。县质监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对此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制定具体方案,确保落实到位,明确重点部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每一起跨区域案件,及时向违法原料来源地、产品销售地质监部门通报情况,由当地质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追查。  
   为加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质监局成立了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抽查,并组织拉网式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截止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全县所有食品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