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质检所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各阶段工作开展的认真、扎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已进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全所干部职工深入自查涉及商业的不规范行为。
据介绍,此阶段重点开展了“五查”:一查是否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有无违规审批发证的问题,有无违法或不当执法等行为;二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法等行为;二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查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行为;四查是否监管不力及其原因,在监管手段、方法、规章制度方面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五查有没有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