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质监局根据山东省局《关于做好今年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抽查,确保夏季汛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
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局《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做好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包括槽罐车和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强对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夏季汛期特种设备安全。
其次要强化措施,加强夏季汛期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容器、管道和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严防爆炸、火灾、中毒和机械伤害事故;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对危化品企业进行系统检查,对重大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台帐,并更新金质工程特种设备数据库;加强对危化品气瓶的监管,严格检查气瓶充装单位的资格条件,对达不到条件的充装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格条件的坚决吊销充装资格证;做好道路运输危化品罐车及罐车充装单位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
三要进一步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制订措施、迅速行动,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