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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质监局四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06-08-01 08: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今年以来,泰安市质监局按照省局年初召开的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每月召开二次全体会议,除传达上级有关法制建设的会议精神外,还聘请市里部分法律专家讲课,组织执法人员围绕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提出对策,推进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法行政。重点加大了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农资、建材等关系国计民生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立案107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500余万元。在办案中,要求执法人员,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
   三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对所办理的行政案件从受理举报-调查审理-处理决定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由综合科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同时把案件调查、审理决定实行分离。每个季度,从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10件,对被检查单位或相对人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改进工作。
   四是强化罚没物品、物证的管理。建立了严格的罚没物品、物证交接、保管和处置制度,对罚没物品、物证统一造册,专人管理。对罚没物品的处置严格按照国家局颁布的有关规定,根据罚没物品的不同特征采取监督销毁、拍卖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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