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店质监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淄博宏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用的两台分汽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办理注册登记,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该分汽包是2005年8月份安装使用的,由淄博鲁能电力安装检修有限公司制造,该公司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该设备属于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
7月8日,张店质监局安全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时发现,两台分汽包仍在正常使用。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了南定镇政府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来到该公司,但公司负责人拒绝安全监察并拒绝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书上签字。经张家店质监局安监科确认,该企业所使用分气包蒸汽温度为200℃,属于压力容器。根据以上情况,该局召开案审会,对淄博宏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使用压力容器并拒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