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多数人而言,可能只是一个抽象的问题,但是五莲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却为这个抽象的问题找到了具体的答案:积极参与到小食品店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来。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上造成的食品信任危机,表达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普遍关注和对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农村居民收入低、食品安全观念淡薄,因而农村食品市场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农村食品安全提出了目标和要求,日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主要面向食品安全比较薄弱的基层,在五莲县组织实施农村小食品店食品安全试点工作。
五莲县质监局作为重要的责任部门积极地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来,在全县范围内就小食品店数量、生产加工、经营、卫生管理等情况展开调研。将调研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并根据调研情况,在局内部,第一,成立领导小组,划分了责任区域,确立监管机构,成立了以稽查为主,技术机构配合的六个专职监管中队,制定了区域监管人员职责、区域监管责任制考核细则及区域监管责任书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区域监管责任制,建立监管网络,对企业划分为A、B、C、D四挡进行分类巡查,做到监管足、协管足、联络足。第二,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食品生产加工的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组织检查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情况以及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凡是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或被发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存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立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生产米、面、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等15类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
在外部,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敦促企业严把进货关,建立原料购进、使用和产品销售台帐,做好食品添加剂备案。现已对17家食品生产企业的48种添加剂进行了备案。通过这些措施,强化了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规范意识,将诚实守信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深深扎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脑海中。
在试点工作中,五莲县质监局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将检查中发现的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加工作坊交由县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形成了部门联动,步调协调统一。莲县质监局为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的形成,促进食品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