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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乌药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会审定

2006-07-24 13:47: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主持下,浙江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天台乌药》审定会在杭州召开。来自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农业厅农作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和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的9位专家参加了审定会。
   与会专家在听取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标准编制过程的介绍后,对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审定和讨论,专家们一致同意通过对标准的审定,并对标准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积极完成修改,并形成标准报批稿,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在此次地方标准审定会召开之前,作为起草单位的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自2005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公告发布,对天台乌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以来,根据地理标志保护要求,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如向省内各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测研究院和省中医药研究所、医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医学院等单位发出征求天台乌药强制性地方标准意见的函,征求各方专家的意见;在收集汇总各种有效建议后,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采集样品,重新进行完善后的理化卫生指标的检测;委托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对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有效性确认等。
     《地理标准产品天台乌药》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天台乌药的栽培、加工和推动天台乌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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