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天台县生产企业对境外条码的使用,保证境外条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商品条码的备案工作。
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将备案所需的资料和注意事项以信函的形式,通知全县100多家生产出口产品企业,共发放函件100多份。同时,为方便县内众多的出口产品企业的条码备案工作,该局还积极与省物品编码中心联系,建议有关企业将备案资料交给局业务科室,委托代为办理,企业无需亲自去省编码中心,从而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