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制定的河北省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绿芦笋》、《无公害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经北京农林科学院、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农林局有关专家的联合验收,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届时,凡在河北省辖区内生产、销售的绿芦笋产品都将执行该标准的要求。
据容城县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内目前还没有绿芦笋种植方面的国家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绿芦笋》、《无公害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出台,是为将来制定国家标准的准备和铺垫。《无公害绿芦笋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对无公害食品绿芦笋的种植环境、肥料农药使用要求、生产管理措施等3方面内容做了规定;《无公害食品绿芦笋》主要对无公害食品绿芦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分类、分等和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该标准按照健康、安全、高效、统一的原则制定,同时兼顾了协调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的农业专家学者的著作和有关无公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总结了容城县多年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地绿芦笋产品的实际情况。通过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达到平衡施肥、提高肥水利用率,合理使用农药,生产无公害产品,实现绿芦笋的优质、安全、高产、高效,促进全市绿芦笋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绿芦笋是一种多年生宿根作物。播种一次,可连续采收10年-15年,休眠期短,具有投资少、效益高的特点。绿芦笋不仅味道鲜美,具有很高的食用价值,而且营养丰富。绿芦笋富含多种维生素,蛋白质、氨基酸的含量也比一般水果的含量高出很多,具有抗癌、防治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是一种保健食品。河北省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种植绿芦笋,当地的绿芦笋优于其他地方产品的质量。总之,种植绿芦笋可以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