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全市范围内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温岭市局近日制定出台了《温岭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中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质量安全事件”涵盖了温岭市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因食品和卫生安全因素造成社会公众病亡、重大伤害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重大事故、一般重大事故四级。《预案》明确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应急处置有关程序、各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
《预案》规定,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市质监局要在半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各市政府和台州市质监局作出初次报告。对预判断为特别重大和重大的事故,要在1小时内向省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处报告。《预案》还规定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追究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