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办理群众举报工作,把办理群众举报作为发现案源、及时查处各类案件的重要途径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认真落实群众举报登记、交办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该局指定稽查大队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登记、交办、反馈工作,为确保群众举报件的按时办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办理审核、审批制度,确保依法办理。按照本级领导批示、专人办理、审核、局负责领导或大队长批准,最后反馈、发函的步骤进行。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有结果、有反馈。
三是明确办理时限,强化督办,确保群众举报件的及时办结。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把群众举报分为特急件、急件和一般件。要求特急件3个工作日,急件5个工作日,一般件10个工作日内核实反馈。
通过不断创新方法、强化办理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可喜成效。2006年上半年,共接到举报投诉30件,质量申诉5件,已处理完毕33件;根据举报查处违法行为30余起,为消费者协商解决产品纠纷5起,挽回经济损失约20万元、接受泰安稽查局12365投诉举报热线交办案件12起;根据举报端掉农资造假窝点1个,冷冻饮料窝点1个,无证制造起重机窝点2个;为消费者协商解决纠纷4件;查处违法行为8起。该局还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及时反馈处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