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在去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建立档案目录,在目录上反映出档案中所有资料和企业的初步动态信息,如证照年检情况、企业类别变化情况、产品检验情况等。再通过巡查、回访、监督检查或相关部门、镇乡监管员提供情况等各种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信息,对企业档案资料进行数据更新。
二、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培养诚信企业为目的,以惩治失信为手段,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框架。为每个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与企业签定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企业诚信生产,并且在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必须及时补救。
三、巡查回访,确保监管到位。制定巡查计划、召开乡镇质监员会议、落实巡查小组人员,迅速开展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到期进行复查。同时,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整改、复查情况一览表》上墙悬挂,让监管工作更加透明、直观。
四、积极推行食品企业开业审查。对证照齐全且涉及第一批和第二批市场准入食品的生产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取证前不得恢复生产,并积极督促具备准入条件的企业尽快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对不具备准入条件的,帮助其尽快改进,改进后仍不具备准入条件的,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移交卫生、工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