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泰安市岱岳区质监局认真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工作

2006-07-11 07:5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按照鲁质监标便字(2006)159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岱岳区质监局认真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工作。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推动、注重实效的原则。“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GB/T15496-2003、GB/T15497-2003、GB/T15498-2003、GB/T19273-2003)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或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运行有效;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要按照GB/T15496-2003的要求,主要完成以下任务:一、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结构配套、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二、企业标准体系应包括企业内建立并实施的各项标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的标准、文件等,形成一套以技术标准体系为主体、包括管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完整、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三、根据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设置相适应的标准化机构和人员,明确企业内各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职责;四、有计划的在企业内组织开展标准化的全员培训,推动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五、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标准化管理标准,以此为依据组织企业标准化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六、积极组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技术与标准的相互促进,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七、企业对标准体系的适用性、有效性及标准体系的运行情况、标准化管理状况进行自我评价。八、企业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按分工向省、市质监局提出“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申请。由受理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委《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进行确认。九、通过确认的企业由负责确认的省、市质监局颁发“标准化良好行为(GSP)”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产品、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其宣传品上明示使用GSP标志。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价,不断改进标准体系,并将自我评价结果报市质监局。山东省质监局每年将组织对全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抽查。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标准体系系统性失效的企业,由市质监局撤销“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或报请省局撤销“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