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山东省>>

招远掀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风

2006-07-11 07:5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招远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与本市安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活动。
   送知识下乡。为把活动开展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专门开展了送《条例》、送学习光盘入企业活动。到目前为止,累计发放《条例》2000余册,光盘60余张,并出动宣传车100余次进村庄、下企业、到集市宣传《条例》,达到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的效果。
   抓安全教育。先后与安监局相继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人员《条例》培训班,组织学习了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等,并组织收看了《血的教训》等3部安全教育大型记录片。培训后,还组织培训者进行考试,确保了培训效果。
   开辟宣传阵地。为使《条例》内容达到人人皆知,责成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统一部署,在厂区开办了《条例》宣传栏343个、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900多张,并在本市电视台开辟了学习《条例》专栏,对组织学习和安全管理好的玲珑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夏旬矿业有限公司、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台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全市形成了学有内容、赶有方向的良好局面。
   由于该局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扎实有效,“安全月”活动开展期间,全市事故率为“零”。在全市“安全月”总结表彰大会上,该局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