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来,路桥质监分局积极响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兼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相关人员组成,并以路质监发[2006]9号文件形式印发了路桥质监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宣传,提高思想意识。结合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从实现质监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
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在教育动员的基础上,各科室、基层单位按照“坚持原则,严肃对待,不走过场”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局机关工作人员有否有利用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是否有滥用行政权力支持企业垄断市场和不正当竞争,是否有在行政审批、执法稽查、认证评审、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过程中收受好处和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是否有在质量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而又从中获取私利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把专项治理工作与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相结合,与开展“队伍建设年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上“潜规则”、部门发展的“润滑剂”等错误观念,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二查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确切找准防治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行为主体。
在自查自纠期间,局纪检组通过明查暗访,有重点地走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和部分行政相对人,广泛征求意见,调查了解本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和行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打下基础。目前,尚未发现单位及个人在商业贿赂方面的违纪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