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德州市质检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工作中狠抓四项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国家总局、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局《实施意见》,同时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教育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以律已,廉政勤政,防止出现各种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了全方位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组织专门力量具体抓。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所长崔福洲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对容易出现获取交易机会的环节进行了自查,引导工作人员查找本人和本单位可能存在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公布了举报电话,开通了网络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了《举报人保护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检验检测、抽样检查、协议服务等方面的加强监督管理措施,做到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做到了监督措施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使工作人员时时处处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全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了,促进了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