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海阳市质监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案件管理,不断强化办案警示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办高质量案件的自觉性。
一是一把手亲自抓行政执法工作。为了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局长担任案审委主任,所有案件审理都亲自参加,并认真组织审理。对一些特急案件,因外出不能参加的,回来后必定审阅,确保案件质量。
二是实行“三级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先由案件经办人员和稽查队负责人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案卷交监法科(案审办)审理;然后提交案审会集体审议,这样实行三级审理,对有问题的案件就能做到早发现,早纠正,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了“四层把关”制度。该局所有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在下达之前,都要经过稽查队负责人、监法科负责人、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局长四层把关,每道关口都有相应的审查责任制度,杜绝了错案发生。
四是加强案卷管理。将案卷全部装在档案盒内,实行专人、专柜、专盒管理。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该局除对办案人员、案件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外,还在案审办及各执法室张贴醒目的警示语:“案件无大小,细节定成败”,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
由于措施得力,三年来,海阳市质监局共办理各种案件700余起,没有发生一起因错案而引起的变更、撤销及败诉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