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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全面提升质监执法形象

2006-06-26 14:1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积极响应省市局提出的“能力建设年”的号召,沂水县质监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以行风建设为主线全面强化质监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使队伍管理有章可循。在原来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又增加制定了《业务工作流程》、《一天工作安排》等制度,使管理制度达到了三十余个,构建了较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的目的。 
   在行风教育中,注意引导执法人员树立稽查执法与服务意识相结合的思想,要求质监稽查人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区别对待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对前者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整改;对后者要坚决打击和取缔,决不能一罚了之,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将行风建设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行政执法中,认真落实市局提出的质监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始终从维护沂水经济发展这个大局出发,时刻牢记质监事业的宗旨,不断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努力塑造质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完善办案程序。认真执行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首问负责制,使每一位质监系统的执法者视行风建设为质监事业发展的生命,自觉接受行风监督员对执法过程的监督,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执法规定。
   将行风建设与“打假”活动相结合。始终坚持从源头“打假”,做到标本兼治,认真解决群众对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执法工作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在具体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时,充分运用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的执法理念,树立科学办案的思想。在稽查工作中,严禁以言代法、以情代法,避免被投诉和行政复议或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了工作纪律的监督落实,对于执法过程中当事人的贿赂行为予以坚决拒绝。
   通过强化廉政制度的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以提高,沂水质监局在企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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