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六安市质监局《六安市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当地承压气瓶的使用情况,提出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气瓶监督管理,全面查清全县气瓶数量,掌握分布情况和安全状况,认真落实好使用登记和法定检验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充装单位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逐台登记,认真填写《气瓶使用登记表》;各气瓶充装单位应逐只对自有产权气瓶打印自己的使用登记代码,建立气瓶登记管理数据库;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气瓶使用登记表》进行收集、汇总、上报,按批量(暂定为100只)办理使用登记。通过普查整治建立完善监管数据库,实现对气瓶的动态监督管理。
《方案》规定,监管部门主要对各充装单位进行抽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气瓶,由市质监局统一注册,发放使用登记证,今后未有使用登记证的气瓶不得充装使用。对登记气瓶不足5000只的充装单位,将提交省质监局取消充装资格。对到期未检的气瓶不予登记使用,对无出厂标记或出厂标记模糊不清的以及锈蚀严重的气瓶一律按报废气瓶处理,杜绝继续使用。
通过此次的普查整治活动的开展,境内使用的气瓶将实现100%进行使用登记,逐步消灭使用不安全气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