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移监管重心。把监管重点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加强对村、乡、镇这些食品小作坊集中地的监管。
建立质量档案。通过挨家挨户地调查摸底,掌握各辖区内小作坊的类别、规模、数量及质量状况,据此建立详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签订责任书。在建立档案的基础上,企业还要与我局签订责任书和质量承诺书,明确保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在食品中不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以此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
限定区域销售。考虑到一些农村和偏远地方群众生活的实际需要,可适当放宽对当地无证或不合条件的小作坊的查处期限,采取限定区域销售的办法,掌握销售流向,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加强后续监管。采取巡查、回访、年审、抽查等方式做好对食品小作坊的后续监管工作。同时对整改不力、整改后仍难以达到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