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山西省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一家产品监督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处以8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执法人员没有罚完了事,而是组织食品、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科室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办公,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行了一次性全面“诊断”,并帮助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感慨的说:“没想到我们违了法,挨了板子,还会得到质监部门热情、无偿的帮助,给我们企业创造了这么好的发展环境。”据了解,该企业是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2004年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制度》以来,组织协调系统内部业务部门无偿帮助整改的第56个违法企业。
协调各业务部门服务违法企业只是阳泉市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工作程序、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的重要工作之一。阳泉质监局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解决系统内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乱作为和不作为等问题,消灭监管盲区和死角,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通过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的实施,阳泉市质监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呈现了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良好局面,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大为提高。据统计,全市系统针对老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整治16次,对17家处于交界处的企业指定了管辖区域,组织各职能科室到企业现场办公6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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