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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抓创新 积极开拓案源渠道

2006-06-05 14:3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案源线索少是目前质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执法办案普遍存在“六多六少”的现象,即查处标识违法行为多,查处内在质量少;现场处罚多,立案查处少;一般案件办理多,大案要案办理少;流通领域案件查得多,生产领域查得少;常规工作开展得多,创造性工作开展得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要开拓新局面,必须调整执法办案思路,拓宽执法办案领域,改变以往执法办案的既定思维模式,将执法办案定位在拓展新领域,寻找新案源上。
   一是正确对待职能调整,向流通问题要案源。职能调整只是商品质量监督的职能,我们在流通还可以加大查处计量、计量器具的销售、标准、3C认证、生产许可证(含QS)、冒用质量标志(如名牌、免检、认证、原产地域、采标标志等)、棉花、毛绒、絮用纤维制品、条代码等的查处力度。
   二是加强网络信息技术运用,向互联网要案源。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加入“中国质量热讯”等BBS行业论坛、加入“质监稽查”QQ群等行业QQ群,在论坛上互通案件信息,交流办案经验,集思广益,拓宽视野。经常浏览学习全国各地质监部门网站,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从中发现案源信息。
   三是研究学习产品标准,向标准要案源。深入研究学习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吃透标准的实质,依托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把每个强制性标准作为一个案源。强制性标准对产品各参数作了全面规范,就是我们执法的切入点,厂家对理化参数控制的较好,但对厚度、强度、密度、抗阻性等小参数易忽略。很多产品只要学习了标准再和产品相对照,就知道其不合格了,然后启动监督送检程序,绝对不合格。
   四是分析本地经济产业特点,找准拓宽案源。工业第一支柱产业是我们案源的重点,应该加大监督力度,从中发现案源;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大,我们应该加大监管理力度,从中发现案源;目前农业标准化工作已经取得了进步,我们应在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管中发现案源。
   五是深刻认识全面理解卫生新职能,结合新职能拓展案源。按照国务院决定,质检系统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卫生监管的产品不仅包括食品,还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共4个方面、8大类产品。按照国务院《决定》和中编办《通知》的规定,在超市、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地现做现卖、即做即食的食品,不属于监管的生产加工环节。但是,对于纯属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以及前店批发销售、后厂规模生产的所谓“前店后厂”式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属于监管范围。保健食品仍实行原来模式,由卫生部门负责实施卫生许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注册审批。有了这个新职能,我们就会涉及一些新的领域,这也是我们拓展案源的一个方向。
   六是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从中发现案源。从投诉中可以发现很多案件线索。通过投诉处理工作,可以让消费者、企业了解质监职能,扩大质监知名度。投诉处理好了,消费者会宣传质监、遇到消费问题时找质监,形成良性循环,投诉多了案源就多了。
   此外,还注意从政府和本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中筛选案源,善于运用部门之间良好协作关系获取案源,利用办案人员社会关系培养“线人”充实案源,并关注媒体报道和质检总局公告,善于从文件材料、报刊影视上受到启发,结合本地实情对症下药,扩大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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