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家畜屠宰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全省家畜屠宰加工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对全省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甘肃将坚持“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与城市规模、人口数量、交通运输条件、家畜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及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原则,允许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设置1—2个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县区市政府所在地城市(镇)可设置1个,民族区可依实际情况确定设置数量,县区市城区范围以外乡镇和工矿区可依屠宰能力、交通运输条件和辐射能力及肉食需求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到“十一五”末,甘肃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家畜定点屠宰厂将实现机械化、工厂化、规模化屠宰水平,县城家畜定点屠宰厂达到工厂化、半机械化屠宰水平,乡镇家畜屠宰厂要达到选址合适、条件改善、布局合理、健康发展的目标。
与此同时,甘肃鼓励通过招商引资来发展屠宰加工冷藏企业集团,进而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如通过积极推进冷却肉、分割肉、小包装肉上市和家畜副产品加工等,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扩大家畜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