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生产销售者制假售假手段日趋“完善”,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断蔓延,给新形势下的质监打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单靠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打假行动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打假工作需要。质监系统的目标不是要一辈子打假,而是“无假可打”。目前,部分质监部门打假工作仍停留在“有假打假”的被动局面上,如何化被动为主动,变治标为治本,这就要求我们质监执法人员要不断创新打假思路,改变以往传统打假理念,进一步明确打假的劲头该如何使,往哪里使。
如何达到“无假可打”,大力度地打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而分析假冒伪劣产生的根源,找准假冒伪劣产(商)品产生的症结所在,并因病施治,应为治本之策。假冒伪劣产生的源头在生产领域,所以改变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理念,实施有效帮扶方为上策。为此,应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从宣传教育入手,通过采取举办各类型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入企(厂)内搞“假冒伪劣产(商)品危害图片展”(如阜阳奶粉大头婴儿事件)等形式,加强对生产企业经营者法律法规及“质量兴市(县)、名牌兴企”的宣贯,从理论、感性上促使企业经营者转变生产理念。
二是从全方位帮扶入手,在摸清企业状况的基础上,分类施治,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为域内企业提供国际、国内最新工农业生产技术标准,提供国外相关贸易技术壁垒破解信息,从技术、信息、产品质检等方面对企业进行针对性帮扶,全力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实行案后帮服制,在对生产领域企业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还要对企业施之以实实在在的服务:对已结案的制假售假行政相对人,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跟踪监督检查,转变其经营理念,尽全力助其兴办合法企业;对违犯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由职能科、室负责指导和帮助其达到办证条件,并帮其申办相关证件;对违犯《标准化法》、所产产品无质量标准或不按法定标准组织生产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帮助其制定企业标准并进行备案,凡有国家标准的,要指导其进行标准登记并达到标准要求;对违犯产品标识标注及定量包装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在结案的同时,帮助其设计制定合法标识标注及包装定量,并完成备案;对域内企业因其产品的质量、计量、标准问题而引发的域外被查、被扣事件,无偿派专人帮助协调处理,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