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质监局在加强综合业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大服务企业力度、规范干部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实行“三个综合、三个规范”,提高了质监工作的有效性。
“三综合” 提升监管水平
据了解,宜城市质监局在去年初深入企业调研时发现,过去按上级统一要求设置的内设机构,极易造成职能交叉、多头进企业、重复检查等问题,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有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宜城市质监局专门组织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系统内中层干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经请示襄樊市局,大胆决定实行“三个综合”,为县市局机构、职能配置提供了有益尝试。
一是综合业务管理。将原生产许可证办、法制监督科、综合业务科合并,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全局业务工作。设立综合业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申报、代码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取消技术机构、机关科室执法权,全部移交至稽查分局,统一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代码、条码等行政执法活动。
三是综合进企业检查。每月初,综合管理办归类整理各单位上报进企业名单,集中报请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审批后,由技术和执法人员组成专班,统一进企业开展工作。检查完毕,填写《宜城市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巡查记录》,报送检查情况及《进企业检查终结书》。
“三个综合”的实行,使各部门职责明确、沟通及时,确保了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运转协调,提升了监管水平。减少了检查频次,减轻了企业负担。实行“三规范”,提升质监形象。
“三个规范” 提高队伍素质
在业务管理全面实行“三个综合”的同时,在行政管理上实行“三个规范”,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规范业务工作。编制《业务工作规范》手册,印发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规范》包括案件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监督检查、计量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执行、结案、案件现场处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举报投诉受理、进企业监督检查等十四项业务工作规范。该局还印发《服务企业指南》小册子,将法律规范、办事程序、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方便办事咨询。同时,该局推行政务公开,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的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此外,综合管理办每季度还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评审、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情况,并将执行工作程序检查情况通报。
规范内部管理。重新修订了《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办公会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政务规范文明用语》、《宜城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处理办法》等20余项严谨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局内各科室、二级单位均配备了计算机,并与省内网联网。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
规范干部行为。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效能型机关”、“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年”等活动。每周二、周四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电脑知识、文明常识、公关礼仪等。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国家局制定的“五公开”、“十不准”、省局“六条禁令”、以及局党组制定的“七严禁”,层层签订《行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使我局机关风气有所好转,队伍素质有所提高,质监形象有所改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个综合、三个规范”的实行,强化了全局一盘棋观念,切实做到了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执法水平得到提高,解决了以往随意执法和多头执法出现的问题,进企业检查频率下降50%。二是业务管理更加规范,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业务规范的要求做事,为业务和机关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整体联动效果明显,执法机构与技术机构,与业务科室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抵毁现象已不复存在,做到了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四是部门形象有所提升,去年该局通过市人大组织的评议,并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组织的评议中名列第三,今年则被市政府相继授予“质量工作先进单位”、“食品安全优胜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平安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