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天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城郊某水泥加工点有人在生产掺假白水泥。为查清真相,质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已经灌装封口的标称为浙江余姚市郑巷有限公司出品的明峰牌白色硅酸盐水泥和河南金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驹牌白色硅酸盐水泥等成品白水泥200多包,空水泥包装袋400多只,以及石膏粉、双飞粉、重质碳酸钙等原材料1700多袋,并在隔壁一库房内发现空白水泥包装袋1000多只。
据该水泥加工点负责人称,他们是用石膏粉、双飞粉、重质碳酸钙等物质与普通白水泥混合搅拌均匀后,灌装入标称为明峰牌、金驹牌等水泥包装袋中制成成品并直接销售。掺假白水泥由于粘结力下降、强度低,用于工程建设中容易造成墙体起皮、剥落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对掺假白水泥、包装袋等原材料予以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