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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成品牌服饰没有“安全标识”

2006-04-10 09:3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4月5日,兰州市质监局城关分局对张掖路、永昌路、武都路的品牌服饰专卖店所售服装“安全标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标注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被检查的24家服装专卖店中,有8家未标准要求对服装的安全类别进行标注。
   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将纺织产品分为A、B、C三大类,分别是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安全技术等级类别“B”或“C”字样。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一年,服装生产厂家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06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
   该规定执行至今,兰州服装经销商执行情况到底如何?4月5日,城关质监执法人员兵分3路,对张掖路、永昌路、武都路的“雅戈尔”、“慕格”等24家品牌服装专卖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品牌衣服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在服装标签或衣领等处标注“B”或“C”字样。不少店长、导购人员目前根本不知道标准的有关规定。
   城关质监分局稽查队队长李吉成告诉记者:“当天,共查处涉案产品2000多件,货值达十多万元。根据检查结果,该局执法人员已对未按标准标准的产品就地进行了封存,并要求销售商在短时间内提供相关凭证,对不能提供有关凭证的经销商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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