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工作目的。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掌握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督促获证组织和认证实施机构及时改正存在问题,以规范本县认证市场。
二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等。
三是技术标准。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即ISO9001:2000、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其使用指南》即ISO14000:2004。
四是检查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获ISO/TS16949认证企业、本县行政区域内获ISO9001认证企业、本县行政区域内获ISO14000认证企业。
五是组织实施。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监管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局综合业务科(计量)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组织获证组织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以“玉环局五位一体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单”的方式确定监督检查的时间、频次、范围和深度,各监管片在每次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报局综合业务科(计量),局综合业务科(计量)对各监管片开展的获证组织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发现获证组织违反规定要求导致管理体系运转失效的,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按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向认证机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强化证后监管,采取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等措施,确保认证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