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质监局着眼种子、化肥、地膜等农资市场,采取提前规范监管、发布相关信息市场预警、及时公布农资企业信誉和销售信息等措施,来确保春季农资市场规范运行。
该局结合往年农资监管经验,首先从源头上予以规范。对种子抽样实行备案制度,督促各类种子生产企业定期分批次检验种子发芽率,并将种子检验样品按批次备案保存,将检验结果报市种子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备查。同时,该局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提取种子样品,与经销商所售样品检验对照,以此查验种子的真伪。
其次,该局对农资生产经销企业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该局确定了一批商业信誉好、多次被甘肃省评为“全省质量信用十佳”单位,如10个植棉乡(镇)农技站为棉花种子经销单位。在督促种子经营者严格按制度严把调种、检验、销售关,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的基础上,该局又指导种子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先行赔偿协议,规定种子经销商所提供种子若影响出苗、生长率,当即加倍赔偿。同时,该局还要求各类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产品之前建立详尽完整的种子生产销售档案,准确记载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质量检测、销售去向等内容,并为购买种子者开具质量保证单,以种子销售档案及质量保证单制度来规范种子流向。
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该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种子等农作物的不法行为,形成了农资维权防假合力。同时,该局还在市广播电台开设了专为农民提供农资信息,全天候滚动播出的“天天3﹒15”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