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就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采取八项措施从源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副主席宋爱荣为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乡镇一级政府可设置1-2名专兼职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近两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摸清底数,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的整治工作,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及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三是周密组织,严格实施。要求以县为单位,由质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配合,“进村、入户、入企”,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档案建立工作和动态管理,根据企业普查信息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巡查周期,逐步完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与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质量诚信机制、举报奖励制度、食品监管责任制和制假“黑名单”通告制度。
四是从严整治,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量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大案要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取缔一批不合格的小企业和黑窝点。
五是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要求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公安、经贸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六是积极引导,加强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七是大力宣传,引导消费。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八是加强指导,强化基层。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自治区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