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全党工作的大局。服务发展是质监部门的第一要务,执法监管是质监部门的职能内核。“有所为才能有所位”,质监系统各项工作要有起色,最终要靠地方经济的发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地方经济发展不快,质监部门肯定也难以发展。所以,我们必须树立与地方经济共荣衰、共发展的观念,当前尤其要注意处理好“五个关系”。
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既是矢与的的关系,又是面与背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从宏观来看,监督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这就需要树立牢固的服务观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质监工作的大方向,在监督中体现服务。从微观来看,监督与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是面与背的关系,我们依法进行的各种监督活动,无一不是服务。产品抽查是监督,也是服务地方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执法打假更是为企业、为消费者、为经济建设最直接的服务;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则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
做好监督就是质监部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有效地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并非都是统一的,当监督的结果与服务的初衷相冲突时,前者必须服从后者,需要严格坚持合理合法原则。质检部门要牢固树立质监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把工作定位在政府所需、企业所想、群众所盼的交汇点上,把工作紧扣在提高服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上。质检部门要切实把行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当“收费站”,不做“罚款员”,甘做服务企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服务员”和“良朋益友”,做到“凡是企业需要的,我们就要努力去做;凡是我们能做的,就要努力做好;凡是企业提出来而按我们的职能办不到的,也要发挥部门优势,联系协调解决”。
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
执法的本意是规范和服务,但在少数执法者的手中有时却成了一把“利益之剑”。随意执法客观上增加了生产的社会总成本,也在人们的心目中产生了负面影响。这就使得我们在行使行政监督执法的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提出的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形成了一种对立。其实不然,质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我们既要严格执法,同时也要优化发展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发展环境包括信用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等,其中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就要求市场主体讲究信用,守法经营。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就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轻者教育规范、重者予以查处。
依法对违法经营进行处罚本身就是创造发展环境。但是,目前由于一些法律法规“打架”及体制上的原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引导的现象在个别地方还存在,给监管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化发展环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从服务发展、服务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积极向企业和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对轻微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并着力督促和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正确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
加大执法力度是体,规范执法行为是用。加大执法力度是目的,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地整治经济环境,更好地为企业、为消费者、为经济建设服务。同时,执法力度大小,也是检验执法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是手段,是为加大执法力度服务的,只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正确处理执收执罚与强化日常管理的关系
虽然依法执收执罚是国家赋予质监部门的职权,是目前质监部门主要经费来源。但管理决不是罚款,决不能因执收执罚而疏于日常管理。质检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执法为民观”,而不是“执法为利观”。
在目前形式下,质检部门必须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工作从注重事后惩罚向注重事前规范转变,从注重突击整治向注重日常监管转变,努力建立起防打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机制。质检部门要利用好国家赋予的职权,加强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加强了,企业的违章违法行为就会减少,就能建立良好的公平交易秩序,形成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
质量工作覆盖广泛,仅仅依靠一个部门单枪匹马,就会孤掌难鸣。要履行好质监部门的职责,一定要处理好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工作中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多解释、多宣传、多沟通,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积极完成地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只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功能,共同促进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